一、核心原文
又东南二百里曰即公之山,其上多黄金,其下多㻬琈之玉,其木多柳杽、檀桑。有兽焉,其状如龟而白身赤首,名曰蛫,是可以御火。(出自《山海经・卷五・中次一十一山经》)
二、注疏与考据
- 字词释义:
- “即公之山”:《中次一十一山经》中记载的山名,“即公” 为古代称谓,可能与山的传说渊源或祭祀相关,具体背景无更多传世文献佐证,仅作山名标识;
- “㻬琈之玉”(tū fú):古代对特定玉石的称谓,《山海经》中多次提及,郭璞注 “㻬琈,玉名,未详其状”,后世学者结合上下文推测为质地温润、色泽偏青或白的玉石,是先秦时期视为珍宝的玉类;
- “柳杽、檀桑”:“柳” 即柳树,常见落叶乔木,喜湿;“杽”(chǒu)通 “楸”(qiū),楸树高大质坚;“檀” 为檀树,“桑” 为桑树,四者均为古代常见树木,此处指即公之山植被以柳、楸、檀、桑为主;
- “御火”:“御” 为 “抵御、防备” 之意,“御火” 即具备防备火灾、阻挡火势的功能,是该异兽的核心特性记载。
- 文献考据:
关于 “蛫” 的注疏集中于字形与功能解读。晋代郭璞《山海经注》中首次对 “蛫” 注音 “古悔切”(guǐ),并明确其 “状如龟” 的形态属性;清代郝懿行《山海经笺疏》补充 “蛫之御火,与《山海经》中‘白鵺’(见则有兵,亦能御火)功能相近,但形态分属龟类与鸟类,为不同异兽”;现代学者袁珂《山海经校注》则指出,“蛫” 的 “御火” 特性,可能反映古人对龟类 “长寿、耐湿” 的认知延伸,将其与 “克火” 的意象关联,形成原始的 “物物相制” 观念。此外,“蛫” 字在传世文献中仅见于《山海经》,无其他典籍复用,推测为上古时期对特定龟形异兽的专属称谓。
三、形象特征(详细组合)
蛫的形象由 “基础形态 + 局部毛色” 组合构成,具体为:
- 基础形态:如龟(龟形):整体身形、躯体结构与龟完全一致,包括背甲、腹甲、短肢、长尾(或短尾,原文未明确尾部细节,依龟类通用特征推断)等典型生理特征,无角、无翼、无爪,排除与其他物种的混合形态,是单一 “龟形” 为基底的异兽;
- 局部毛色:白身 + 赤首:在龟形基础上,体色呈现明确分区 —— 躯干(包括背甲、腹甲、四肢)为白色,头部(从头顶至口鼻)为赤色(红色),无其他杂色或斑纹记载,“白身” 与 “赤首” 形成鲜明色彩对比,是其区别于普通龟类的核心视觉标识。
四、核心表示
蛫的核心价值在于其 “御火功能”,即被古人视为可抵御、防备火灾的异兽。这一特性反映了先秦时期人类对火灾灾害的畏惧与应对需求,通过赋予异兽 “御火” 能力,将其视为规避火灾风险的 “祥瑞象征”,是《山海经》中 “异兽实用化” 认知的典型体现 —— 古人不仅将异兽与自然异象关联,更赋予其直接服务于生存需求(如防灾)的功能,体现了原始社会对自然力量的敬畏与利用意愿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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